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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4-06-26 | 點閱數: 1281

一、依據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13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培植本市專業人員瞭解校園性別事件相關法規和處理程序,增進其辨識校園性別事件敏感度和調查處理專業知能,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13年8月1日、2日、5日(星期四、五、一),共計3天。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3F視聽教室(育樂路61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進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二)參加各縣市依「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所訂培訓課程及時數規定,具各縣市之調查專業人員之進階證書者。
(三)以上各項依提供完整資料審核通過之順序錄取,合計約40人。
五、報名時間:113年7月15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
六、報名方式:
(一)具教師身分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4387588。
1、請務必將研習人員調查表(附件二)及進階證書正、反面電子檔寄至電子郵件信箱(Qmaymay0126@gmail.com)。
2、未能完成以上2項報名程序並提供完整資料,以致審核無法通過者,不予錄取。
(二)不具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入權限者,請致電至樂群國小輔導室(07-7225846分機741)報名,並請務必將研習人員調查表(附件二)及進階證書正、反面電子檔寄至電子郵件信箱(Qmaymay0126@gmail.com),未提供完整資料,以致審核無法通過者,不予錄取。
七、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若有請假或缺席者,只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八、本培訓課程須由個人獨立完成「調查報告」,經講師評閱修正後,並經評量通過合格者,核發高階培訓課程研習證書。
九、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錄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