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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實習處公告 | 2014-04-07 | 點閱數: 1587

參加資格為全國國、高中及國小學生。

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一)書寫內容:以簡章提供之例句(表1)為範圍,自由選句。

(二)作品規格:以四開(35x70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並以迴紋針夾於作品左下角,請勿黏貼。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收件地址:100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

※活動訊息公布於該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歡迎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