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本獎學金之設置係為配合國際崇她社宗旨,獎勵優秀女性青年學生發揮其能力與才藝,培養其成為具有關懷人群與國際視野之領導人才;成為國際社會的楝樑為目的。
第二條:高雄市國際崇她社高雄市分社創設之「崇她獎」,係由國際崇她高雄社獎學金委員會主辦。於每年十月受理申請、辦理審核與頒發獎學金等相關事誼。
第三條:本獎學金分為:語文、科學、藝術 、體育、技能(各項專業技能)、與服務(社團、義工等富有績效者)等六項。原則上,每個項目擇優錄取一~二名,頒發獎學金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第四條:本獎學金之頒發對象為:「就讀於高雄市之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上之優秀女性在學青年學生」。
第五條:申請標準為符合下列條件者;於規定期限內,經就讀學校推薦認可,始可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