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112年6月8日高市博公字第11270164800號函辦理。
二、皮影戲為本市重要無形文化資產,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及高雄市皮影戲館長期致力於此文化之保存與傳承,擔任連結傳統劇團、各級學校與社會大眾間的角色,逐步輔導本市學校發展十二年一貫的皮影戲課程。希冀藉由「皮影戲館—劇團—學校」之傳習金三角,奠定臺灣皮影戲文化永續發展基石。
三、112年第二期計畫相關期程說明如下:
(一)計畫申請:112年6月1日至7月14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有意發展皮影戲教學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
(三)審查結果公告:112年7月下旬。
(四)執行期間:112年8月至113年7月31日(112學年度)。
四、計畫內容請參見簡章及申請說明,可至高雄市皮影戲館官方網站下載,或電洽林小姐,電話:(07)531-2560分機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