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12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培力本市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增進調查專業人員熟悉調查專業人員調查程序知能,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12年7月17日至20日(星期一至星期四)。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3F視聽教室(育樂路61號)。
四、參加對象:
(一)參加高雄市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通過,具高雄市調查專業人員之初階證書者優先。
(二)參加各縣市依「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所訂培訓課程及時數規定,具各縣市之調查專業人員之初階證書者。
(三)以上各項依提供完整資料審核通過之順序錄取,合計約45人。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7日(星期五)。
六、報名方式:
(一)具教師身分者,請至進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3909194。
1、請務必將研習人員調查表(附件二)及初階證書正、反面電子檔寄至電子郵件信箱(Qmaymay0126@gmail.com)。
2、未能完成以上2項報名程序並提供完整資料,以致審核無法通過者,不予錄取。
(二)不具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入權限者,請致電至樂群國小輔導室(07-7225846分機741)報名,並請務必將研習人員調查表(附件二)及初階證書正、反面電子檔寄至電子郵件信箱(Qmaymay0126@gmail.com),未提供完整資料,以致審核無法通過者,不予錄取。
七、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若有請假或缺席超過3小時者,只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八、本培訓課程須進行分組討論與共同完成撰寫調查報告,並於課堂中提供講師及全體學員檢閱、討論及提供回饋後,修正各組調查報告;另若增列由個人填寫「調查程序」之情境題,答題以條列式之簡答題為原則。
九、參加人員全程出席者,核發研習時數證明;經由講師於調查報告撰寫過程中,綜合評量通過合格者,將核發進階培訓課程證書。
十、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錄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