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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推廣教育中心 | 2022-09-29 | 點閱數: 855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為有效運用並培訓社會人力資源,協助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推動各項教育活動業務,俾以提升服務品質及提高行政效率,特於111年度辦理旨揭課程,以協助志工完成特殊教育訓練課程,順利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二)報名方式:採google表單方式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4j9tL5CKACqRFaJ99
三、研習時間:
(一)第一場次: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第二場次:111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四、研習對象:目前在校從事志願服務之成人志工。
五、研習方式說明如下:
(一)研習前:為利課程順利進行,請參加學校於11月1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3時30分,至以下網址進行登入測試。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kh-volunteer-training
(二)研習時:採google meet線上視訊方式進行,每個學校只限使用一個帳號登入線上課程,請各校於上課前使用該帳號登入線上教室,並架設好相關直播互動設備,集合所有志工統一收視上課(帳號名稱前方請加註所屬區別及校名,如前鎮區鎮昌國小),請不要讓志工個別登入線上課程,以利控管會議室人數。
六、有關特殊教育訓練研習證書說明如下:
(一)繳交研習簽到表:請於111年11月4日(星期五)前,將「正本簽到表掃描檔」及「簽到表word電子檔」(請確認簽到表之志工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正確,以利印製訓練證書)寄至ming1126@kcg.gov.tw信箱,寄出後請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已收到信件,電話:(07)7995678分機3086,信件標題請註明「111年度第一梯次志工特殊教育訓練簽到表」,請確認志工相關資料正確,以利本局協助印製研習證書。
(二)研習證書請志工妥為保存,若遺失證書將不再補印,並請運用單位之志工服務承辦人員,確實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打所屬志工教育訓練相關資訊,以利日後申請相關榮譽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