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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3-11-26 | 點閱數: 1764

說明:
一、依據103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102年11月7日103離原聯保字第102000000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詳閱簡章之各項規定,凡合於申請保送資格者,報名保送甄試之學生,均應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保送校系若採計術科項目成績,欲報名該保送校系之學生,須另參加103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缺考者視同放棄聯合保送甄試資格。
三、本部為解決離島地區學生以休學、留級方式,重複參加離島相關保送甄試,恐有影響應屆畢業生升學名額之虞,特於101年7月9日修正發布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8條:「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保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經公告錄取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前項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公告錄取後,均不得依本辦法再申請保送」。考生若於前學年度依本辦法申請任一保送入學管道並獲錄取者,依規定不得再申請103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再次提醒考生應注意前項制度改革。
四、本項甄試簡章已於102年11月8日公告於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及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頁,考生請逕行上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件。網址: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http://www.edu.tw/high-school/;國立新竹教育大學http://www.nhc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