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一、甄選學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原111
學年度限「一校一系」或「不設限」之規定,自112學年度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1至6個志願數),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
二、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112學年度
起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組)、學程,在「一般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2年4月13日
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本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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