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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3-11-26 | 點閱數: 1874

說明:
一、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新生學雜費減免獎勵重點如下:(一)獎勵標準:高職學生經「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管道錄取並就讀本校系組者,第一學年享減免全額 學雜費之獎勵,並得優先申請代表學校出國參與技 能競賽或國際發明展之往返機票補助用乙次之機會 。(二)續領標準:自第三學期起,前學年代表學校參與國 內外技能競賽獲獎或取得高階技術證者,可依等級 擇優獲得在學所有期間減免學雜費之獎勵。
二、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新生獎勵重點如下:(一)獎勵標準:凡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於聯合登記分 發時,其總成績達到可登記進入國立技職校院相同 招生類(群)別相關科系之分數,而選擇本校就讀 者,得領取入學獎勵金十六萬元,分八學期於期中 考週遞增發放(如附件二);並得優先申請在學期 間赴姐妹校交換學生之出國往返機票補助費用乙次 之機會。(二)續領標準:第二學期起,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 分以上,且排名在該班前百分之二十者,得續領 該學期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