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二、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救國團高雄市團委會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各大專院校、高國中學校
四、表揚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另行通知)
五、表揚地點:(確定後另行通知)
六、遴選標準: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 足資同學楷模者:
(一)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七、遴選方式:本市各專科學校(五年制)三年級以下及國、高中學校得依據本要點,每校推薦3至5名優秀青年,並於113年2月23日(五)前將推薦表(如附件一)以電子郵件傳送至190906@cyc.tw蔡小姐,或是紙本寄送高雄市救國團活動組(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89號)彙整,逾期視同放棄推薦。
敬請本校師生踴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