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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64

一、依據高市港高學字第11370783500號,原訂於113年10月31日(四)辦理法治教育實踐研習。
二、因康芮颱風來襲,高雄市政府宣布113年10月31日停班停課一日,經與講師商議後,將研習時間改為113年11月7日(星期四),08:30~12:30,研習地點改為小港高中(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7號)2樓第二會議室。
三、請惠予貴校報名研習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列研習時數。
四、已報名之人員,若因公務不課參與者,請告知小港高中訓育組取消研習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