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509A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南區初賽訂於114年9月27日(星期六)。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A組以3至5分鐘為限;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