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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4-05-21 | 點閱數: 1228

一、為獎勵品學兼優之原住民族學生,使能完成其學業,提升社會競爭力。
二、請依張其純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至103年8月31日止開放受理;申請資格為具原住民族籍身分、就讀學校或戶籍地在臺灣暨離島地區縣、市高中職以上、操行成績(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80分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者,餘詳如附件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