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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5-02-06 | 點閱數: 1744

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如附件),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戶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3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申請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