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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21 | 點閱數: 501
一、依據本市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12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處理效能與知能,透過實務案例分析,強化調查專業人員撰寫審議報告時的論述能力,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一)辦理日期:112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 (二)辦理地點:本市楠梓區加昌國民小學地下室禮堂(樂群路220號)。 (三)參加對象:已納入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名冊之專家學者及高階培訓調查專業人員,並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21 | 點閱數: 171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2639號函辦理。 二、為於國內推廣古典音樂並促進海內外音樂家交流,TAIWAN CONNECTION將於112年8月至9月辦理「2023 TC音樂節——騰躍的靈魂」,以無指揮的室內樂形式,於臺北、苗栗、臺中、高雄、臺東等縣市舉辦巡演,實踐「讓音樂深入各個角落」的願景。 三、旨揭音樂節演出團隊包含管樂、弦樂與打擊樂器俱全的「室內樂團」編制,另有「國際室內樂系列」等2檔節目,期透過樂團與室內樂之不同編制引導聽眾認識古典樂的不同面貌與聲響效果,進而使聽眾們對古典音樂的表現有更深刻的認識與了解,同時達到教育之意義。 四、旨揭音樂節演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21 | 點閱數: 349
為提供多元學習廉政管道,培養學生誠信廉潔品操,本署委託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針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辦理旨揭研習營活動,為廣增參與學員,報名時間自即日起展延至111年6月26日止,正取及備取名單公告時間配合展延至112年6月30日,活動詳情請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首頁「112年廉潔教育研習營」專區(https://www.pshs.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416/)。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19 | 點閱數: 266
一、活動目的:為促進代間關係、家庭溝通及互動,透過家庭教育講座課程分享,共讀繪本,再經由實體的植物手作課程與桌球運動,讓祖孫或親子在活動中更緊密互動,進而更珍惜家人相處的時光。 二、旨揭活動日期、招收對象、報名日期、報名方式分別如下: (一)活動日期、時間: 1、112年『代間零距離─祖孫嗨玩植物趣』:第一梯次:7/17─21(週一至週五)0900-12:00;第二梯次:同日期14:00-17:00分,擇一上課。 2、112年『代間零距離─祖孫聯手尬乒乓』:第一梯次:8/7─11;第二梯次:8/14─18,時間均為09:00-11:30,計2梯次,擇一上課。 (二)招收名額及對象: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19 | 點閱數: 252
一、旨揭活動為本校電影創作學系協助中影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營隊課程,課程規劃從基礎原理的認識與實作開始,透過循序漸進的體驗、實務操作技術與規劃,導引對電影工作有興趣的學員認識影像製作。 二、活動時間: (一)攝影實務:112年7月10日(一)至8月11日(五)。 (二)現場收音:112年7月10日(一)至8月11日(五)。 (三)剪輯實務:112年7月17日(一)至8月11日(五)。 三、檢附活動海報與EDM各一份。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19 | 點閱數: 236
一、依據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112年6月8日高市博公字第11270164800號函辦理。 二、皮影戲為本市重要無形文化資產,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及高雄市皮影戲館長期致力於此文化之保存與傳承,擔任連結傳統劇團、各級學校與社會大眾間的角色,逐步輔導本市學校發展十二年一貫的皮影戲課程。希冀藉由「皮影戲館—劇團—學校」之傳習金三角,奠定臺灣皮影戲文化永續發展基石。 三、112年第二期計畫相關期程說明如下: (一)計畫申請:112年6月1日至7月14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有意發展皮影戲教學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 (三)審查結果公告:112年7月下旬。 (四)執行期間:112年8月至1...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19 | 點閱數: 343
一、本局為加強與音樂、戲劇、舞蹈等相關表演藝術團隊合作以發展桃園米倉劇場場地空間,營造並建立自身特色及提升市內多元展演能量,特訂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 二、本計畫業於112年5月29日於本局官網公告本年度第二次徵件,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二)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本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本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本局同意之活動。 (三)本次申請收件... 觀看完整文章